**第二章 – 從環境、社會與公司治理中的環境開始
環境議題已經由早期社會大眾的抗議聲浪,演變成為全球企業管治的核心支柱。現代環境意識興起於1960至1970年代,受到多起重大污染事故以及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所推動。1987年《布倫特蘭報告》正式確立永續發展概念,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則奠定全球環境合作的基礎。
現今環境風險日趨嚴峻,氣候變化、溫室氣體排放、廢棄物累積、生物多樣性流失與水資源短缺均構成企業實質風險。極端天氣會擾亂供應鏈、推高營運成本並損害企業聲譽。不少機構仍將環境管理視為單純合規工作,欠缺系統化量度與持續改善機制。
環境管理的發展歷程,由早期末端污染治理,逐步演進至碳會計、循環經濟與淨零目標制訂。初期做法著重污染排放處理;後續階段引入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、碳足跡核算、減廢及循環經濟措施。近年來,持份者要求可量化、可稽核的環境績效,而非空泛的綠色宣稱。
各地監管規則各有不同。歐盟透過CSRD、歐盟永續分類法及SFDR,強制要求詳細環境資訊披露與永續表現驗證;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氣候披露規則,要求上市公司申報氣候相關風險;中國內地推行雙碳目標、環保法規,高污染行業須強制申報環境數據。香港方面,香港交易所(HKEX)ESG上市規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環境指標。受影響較大的行業包括電力、建築、物流、製造及零售業。
展望2026年之後,全球目標圍繞氣溫控制、淨零轉型及生物多樣性復原。更多地區會落實強制環境披露,同時加強打擊漂綠行為。企業需要將環境指標納入核心業務規劃,並遵從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(ISSB)的IFRS S1/S2標準。


